在张洪波看来,如果对他人的版权作品进行简短截取、二度创作,情况则至少分为两种类型,“如果是用于个人欣赏、学术研究,这些属于合理使用,在法律上是没问题的。但如果是为了商业目的,那就要小心了。未经他人允许,将别人受版权保护的作品,进行二度创作的自媒体短视频,虽然表面上或暂时没有产生经济受益,但是这些短视频能赚取流量,而流量在当下这个时代是可以变现的。这等于是有间接的商业目的。据我所知,最高法的相关解释,已经注意到了这个问题:流量虽然不直接产生商业收益,但能产生间接收益。而且,为了博取流量,对他人直播节目进行毫无底线的恶搞,歪曲篡改,违背组织方的初衷,也会涉嫌侵犯组织方的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。”
在张洪波看来,现在不少互联网博主,为了获取流量,采取的手段多样,风气特别差。“像恶搞莫言发布会的这个短视频,对季亚娅的个人形象、人格名誉造成负面影响,一方面违背社会公序良俗,还可能损害她的人格权。一不小心,还可能踩到法律的红线。”
(图片均由季亚娅提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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